官吏无论大小,从古到今,对他们的评价,不外乎有以下几组相对应的语词:“清官”对应“贪官”,“明官”对应“昏官”,“勤官”对应“庸官”,“循吏”对应“酷吏”,“忠臣”对应“奸臣”,“公仆”对应“老爷”,“好官”对应“坏官”,等等。时至今日,民间还有“父母官”“儿子娃娃官”等说法,这些均表达了为官者在老百姓心中的形象,表达了老百姓对为官者的褒贬爱憎。

我国古代就有强调为官者要爱民如子的吏治观念,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为官者要心系民生、为民作主,“当官不为民作主,不如回家卖红薯”。我们中华民族能够发展壮大到今天,能够巍然屹立于世界的东方,有许多重要原因在起作用,但其中有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官吏如何与民同心同德,如何做到关爱民生、爱民如子,带领民众去追求美好生活。

在读史过程中,我对“父母官”三字的真正含义有了进一步理解,它的出处就是专指那些“慈母”“慈父”般的官吏,而不是指那些骑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搜刮民脂民膏、贪污剥削民生利益的官吏。

历史上被老百姓冠以“慈母”“慈父”的官吏也许有很多,就我的阅读视野所及,有如下三位封建官吏的美好形象被我捕捉到了,现与读者诸君分享。

第一位,被岷州百姓称为“慈母”的隋代辛公义。

辛公义是隋代一位爱民如子、被百姓称为“慈母”的官吏。

据《隋书》卷七十三《循吏列传》记载,辛公义是陇西狄道人,幼年早孤,靠母亲把他拉扯大。他的母亲知书识礼,亲自教授他经史书传,所以,辛公义从小就打下了牢固的国学基础。

历经北周到隋,辛公义曾在隋灭陈朝的战役中立功,官至岷州刺史。

岷州就是现在的甘肃省岷县一带。辛公义到那里任刺史后,发现当地有一种陋俗就是“畏病”。如果一个人生了疾病,全家人都躲避得远远的,根本不去管他的死活,“父子夫妻不相看养,孝义道绝”。正因为生病的人没有人给予照料,不能及时就医吃药,所以只要生了病,这个人,十有八九都得死去。

辛公义对这种风俗感到既奇怪,又十分不满,决心要改变这种陋习。

于是,他就先派遣属下官员们,分别对本系统情况进行巡检,如果遇到有疾病的人,就用床把他们抬来,直接安置在刺史大老爷的听事厅堂中,让懂得医术的人来给他们治病。

这项政策出台后,老百姓是奔走相告,感恩官家。到了夏天“暑月疫时”,发病的病人有时会达到数百人,他的听事大厅和走廊上都住满了病人。政府办事衙门,一下子变成了临时医院。

辛公义亲自“设一榻,独坐其间”,把自己的办公桌就置于病人中间,“终日连夕,对之理事”。以实际行动告诉人们,别人生病并不可怕,不要抛弃生病的人。

与此同时,辛公义又把自己所得的秩俸银两全部用来买药给患者治病,并为他们请来医生,帮助病人看病。

除了劝病人吃药看病,辛公义还“躬劝其饮食”,亲自劝说病人吃东西,以增加营养,增强身体的免役力。经过他的悉心安排与亲自关心,终于把这些病人的病全部医治好了。

这天,辛公义派人把这些病人的家属亲戚都召集过来,对他们进行劝谕教化。他语重心长地对大家说:“死生由命,不关相着。前汝弃之,所以死耳。今我聚病者,坐卧其间,若言相染,那得不死,病儿复差!汝等勿复信之。”

辛公义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告诉这些病人家属和亲戚们:之前生了病的人之所以会很快死掉,就是因为家里人把他们抛弃不管、病情加重造成的,现在我与他们相处在一起,也没有被传染,他们的病情都“复差”好转了,希望大家不要再相信之前的说法。

当地的那些“诸病家子孙,惭谢而去”,这些病人家属、尤其是那些晚辈们,带着自家原先得病、现在被治愈的亲人,离开了辛公义的办公听事大厅,对辛公义是千恩万谢。

从此后,境内如果有人遇到生病,“争就使君”,都想到要尽快跑到辛公义这里来求助,希望使君大人救命。

辛公义对此,不仅不感到厌烦,而是热心接待,如果发现病人没有亲属照料陪伴,他就直接“留养之”,将病人留下来治病养病,直至痊愈。

正是在辛公义的影响带动下,这一带的人“始相慈爱”,人与人的关系开始出现温情,终于使那种对家里亲人生病就抛弃不管的陋习民风得到了革除。岷州合境之内,都亲切地称呼辛公义为“慈母”。

辛公义后来调到牟州任刺史。他刚下车,就先到当地的监狱中,“露坐牢侧,亲自验问”。

以前的官吏,尤其是县府州郡的一把手,其主要职责就是为老百姓析讼断案,是当地的头号大法官。

辛公义到了牟州后,就直接到监狱现场办公,“十余日间,决断咸尽,方还大厅”。一直坚持现场办公,连续十几天不休息,处理完所有的案件后,他才回到自己的办公地点。

从此以后,如果接受到新的诉讼,他要求快速处理,“皆不立文案”,随到随办,派遣当值佐僚一人,就在一侧坐着讯问。如果事情没有处理完,案件还有需要回避的地方,辛公义晚上就睡在办事厅处理,事情不处理完,他“终不还阁”,就不回到自己的住地去休息。

对于他这种办案风格,有人曾好心劝谏,提醒他说:“此事有程,使君何自苦也。”意思是说,办理这些案件有程序,使君你何必自己那么辛苦。

辛公义回答说:“作为刺史,我无德可以导人,尚令百姓系于囹圄,岂有禁人在狱而心自安乎?”他把百姓犯罪归咎于自己德能引导不力所造成的,把人关在监狱里,他自己感到心里不安哪!这让我们想起了商朝开国君王商汤的那句话:“万夫有罪,在余一人”,体现了旧时统治者和官吏的政治担当。

那些犯罪的人听了辛公义的话之后,“咸自款服”,对辛公义的析讼断狱和教育引导都心服口服。

打这以后,当地有欲诤讼打官司告状的人,当地乡闾父老知道后,遽相晓曰:“此盖小事,何忍勤劳使君。”讼者多两让而止。

从此,这一代社会治安状况大大好转,人与人之间更加注重相互谦让,民风更加纯朴文明了。

隋文帝仁寿元年(601年),辛公义曾任扬州道黜陟大使。豫章王杨暕害怕他的属下官员有犯法现象,希望辛公义能够网开一面,不要严查了。辛公义回答说:“奉诏不敢有私”。等到了扬州任上后,“皆无所纵舍”,对官员贪赃枉法现象予以严惩。杨暕为此怀恨在心。

隋炀帝即位后,扬州长史王弘入为黄门侍郎,乘机说辛公义的短处,隋炀帝竟然听信,将辛公义的官职给罢免了。

这时,出现了许多官场中正直官吏到朝廷为辛公义喊冤的情况。史载:“吏人守阙诉冤,相继不绝”。能敢于勇敢地站出来,为同僚鸣冤叫屈,不惧天颜动怒,这在封建官场是正常的政治生态。几年后,隋炀帝终于醒悟过来了,又任命辛公义为内史侍郎,后来又任命他为司隶大夫、检校右御卫武贲郎将。

辛公义后来“卒官”,死于任上。他一生清白为官,心系苍生社稷,其“慈母”官形象,是历史留给后人的一笔宝贵财富。

束有春  2026125日于金陵四合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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