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开国拓疆盖世枭雄,贵为皇帝仍不忘桑梓
汉十二年(前195年)冬十月,刘邦在打败淮南王黥布谋反后,回还途中,经过老家沛县,留宿沛宫。他趁机摆酒宴,将故人父老子弟全部请来“纵酒”(《汉书》作“佐酒”)。
刘邦一直到此时,才实现了富贵还乡的人生理想,比项羽虽然晚了几年,但却更加风光无限,真正是笑到最后的人,笑得最灿烂。
刘邦让人选拔沛中120名青少年,教他们唱歌。中国最早、人数最多的“合唱团”,应该诞生在江苏沛县,合唱团的创始人,非刘邦莫属。
刘邦回到家乡,喝的是什么酒?由于当时还没有品牌意识,所以史籍中不见记载。但今日之“沛公酒”,当由此而来。从历史纪念意义来审视,当时刘邦已经是皇帝了,已经再也不是“沛公”了,徐州地区的沛县,应该再有“汉皇酒”品牌,才更加具有历史文化意义。
刘邦本来就是个酒色之徒,现在回到自己的故土,与家乡人同饮同乐,酒喝高了是必然的。当刘邦进入“酒酣”状态时,又亲自上前“击筑”,为青年人们的合唱伴奏助兴。
趁着酒兴,刘邦又即兴吟诵诗一首:“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安得猛士兮守四方。”让少年郎们“皆和习之”。皇帝与百姓互相唱和的场面,十分壮观感人。
但是,刘邦还是觉得,仅用诗歌语言来表达自己此刻的尽情还不能尽兴,于是,就又“起舞,慷慨伤怀”,动情之处,竟“泣数行下”,老脸上挂满了激动泪水。
刘邦的这种情感表露,完全与《诗经•毛诗序》所言相契:“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咏歌之,咏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
刘邦动情地向父老兄弟们说:“游子悲故乡。吾虽都关中,万岁之后,吾魂魄犹思(一作“乐”)沛。且朕自沛公以诛暴逆,遂有天下,其以沛为朕汤沐邑,复其民,世世无有所与(同“豫”)。”
刘邦将自己比喻为游子,心中永远不会忘记故乡。作为一代封建帝王,尤其是汉王朝的开国皇帝,刘邦因“诛暴秦”之烽火四起而离开家乡,外出打拼,开疆拓土,“以布衣提三尺(剑)取天下”,建立起自己的刘姓汉王朝,可谓是拥有天下。但他仍然希望自己百年之后,能落叶归根;更希望生前就回归故里,与原来的左邻右舍乡亲们一道,过上世世代代无忧无虑的生活。今日读来,仍让人有血涌肠热之动感。
刘邦这次回故乡,一呆就是十几天,天天与父老乡亲好友欢乐,回忆过去生活中的趣事,当然肯定也包括许多糗事,史书上用“日乐饮极欢,道旧故为笑乐”来表达。刘邦担心在家乡呆的时间太久了,会增加乡亲们的招待费用负担,决定离开家乡、赴京城长安。无奈,又被乡亲们“固请”挽留,沛县的老百姓争相献牛献酒。乡亲们盛情难劫,刘邦就又留下,再“饮三日”,才依依不舍地离开故乡。
粗略计算一下,刘邦这次回故乡“探亲”,至少呆了两个星期。虽贵为皇上,但其对桑梓故土(包括沛、丰两地)的依恋留念之情,其家国情怀,可谓千古垂范。
第二年(即前195年)四月,刘邦因在战斗中留下的箭伤病复发加剧,在长乐宫驾崩,享年61岁。五月,葬长陵。因其“起细微,拨乱世反之正,平定天下,为汉太祖,功最高”,所以给刘邦上尊号曰“高皇帝”,故世称刘邦为“汉高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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