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汉、番一律平等,允许台、闽、粤民间正常交往
卷三百六《元直列传》记载,元直是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进士,改庶吉士,散馆授编修,雍正七年(1729年)考选四川道监察御史。曾因敢于直谏,认为朝廷有尧舜一样的帝王,但却缺少皋陶、夔那样的佐臣,而受到雍正皇帝赐数枚荔枝的奖赏,后来被朝廷任命去“巡视台湾”。
到了台湾,元直在深入调查研究后,上疏朝廷:“增养廉、绝馈遗”。要求朝廷增加对台湾的行政运行经费,增加在台湾的政府官员待遇,以杜绝“馈遗”即行贿受贿不正风气,实行高薪养廉。
他又对台湾“番民”民风优劣列举出“数十事”,希望引起朝廷及同僚们注意。
由于台湾“居海外”,朝廷原先派来的巡视御史每次来巡视时,都是把自己当作客人对待,大事小事都听台湾“道府”说了算,根本没有达到巡视效果。
元直对此前这种官僚主义作风表示不赞同,所以他率先垂范,经常深入基层,“问民疾苦”,准备采取更好的政策措施来为台湾百姓服务。
谁知负责台湾地区“督抚”的官员不高兴了,竟向朝廷弹劾元直,指责他有“侵官”即越权行为。
又谁知,朝廷不但不支持元直的亲民务实行为,反而将其“镌级去”,让他降职,离开台湾。
元直后来居家二十余年,直至去世。
当初在翰林时,元直与孙嘉淦、谢济世、陈法相交甚厚,大家“以古义相勗”,即以传统儒道文化相互激励,关心民生,弘扬正义,在当时被人们称为“四君子”。但就是这样一位一心为民、儒家思想底蕴深厚的官员,在当时仍被台湾地方势力所排挤,强龙压不过地头蛇。
卷三百七《陈大寿列传》记载,陈大寿是雍正十一年(1733年)进士,乾隆十一年(1746年)加太子少保,调任福建。乾隆十二年(1747年),他向皇帝上疏提出:“巡台御史巡南、北二路,台湾、凤山、诸罗、彰化四县具厨传犒赏,往往滥准词讼。又于额设胥役外,俾奸民注籍,恃符生事”。对朝廷派去台湾巡视的官员存在贪图享乐、循私枉法现象进行揭露。
乾隆皇帝下令,对自乾隆五年(1740年)起的巡台御史,“均下部严议”,即对之前七年到台湾任御史的官员统统进行纪检审计,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追究。
陈大寿又向乾隆皇帝上疏指出:“台湾番民生业艰难,向汉民重息称贷。子女田产,每被盘折。请拨台湾谷二万石分贮诸罗、彰化、淡水诸县,视凤山例接济。其不愿借者听。”陈大寿的这个建议又被“报可”,“汉民”欺骗“番民”的现象得到遏制。
由于台湾“民、番杂处,土音非译不通”,即当地土著方言必须通过翻译才能让对方明白,给人们相互间语言交流带来不便。当时“有奸民杀人贿通事,移坐番罪”。陈大寿对这个案件定案有所怀疑,“再鞠,竟得白”,通过再审讯审核,使得案件真相大白,杀人的“奸民”不是番民土著,而是汉民。
这种秉公执法、一视同仁的做法,对稳定台湾民心、纯洁当地民风是有益无害的。
当时台湾居民构成,据卷三百八《那苏图列传》,时任闽浙总督的那苏图于乾隆九年(1744年)曾向乾隆皇帝上疏,其中就有:“台湾孤悬海外,漳、泉、潮、惠流民聚居”。说明除了台湾土著番民,福建沿海一带民人是台湾居民的重要组成部分。
卷三百七《王恕列传》也记载,乾隆六年(1741年),福建巡抚王恕上奏朝廷,指出:“台湾各县,最称难治。于繁缺知县内拣选调补,多以处分被驳。请嗣后,调台官员,虽有经征承追各案,准予题调。”
但为防止“带病提拔”官员,乾隆皇帝明确谕示:“用此定例则不可,随本奏请则可。”意思是说,不能作为惯例来确定,如果仅就本次奏请所提调台官员,则可以考虑。由此说明,朝廷对选调到台湾任职的官员,要求还是很严格的,不能因为台湾地区难以治理,就把一些有问题的官员送去当地方长官,那是对台湾大众不负责任的表现。
清朝政府对台湾民生的关心,史书一直有记载。乾隆二十年(1755年)九月,“免福建台湾等三县上年被水额赋”。道光二十五(1845年)年十二月,朝廷“免台湾道光二十年以前民欠租谷粮米”。光绪十二年(1886年)春,“免台湾旧欠供粟”。光绪十三年,闽浙总督杨昌濬、台湾巡抚刘铭传在会奏中也提出:“台湾疆土赋役,日增月广,与旧时羁縻侨置情形迥不相同,因地制宜,似难再缓。况年来生番归化,狉榛之性初就范围,尤须分道拊循,藉收实效”。怀柔拊循,汉、番同等,是清政府对台湾治理的主要政策取向。
与此同时,清政府对台、闽、粤三地的平民之间交往也十分重视,两岸“三通”在当时就有所体现。
卷三百九《吴士功列传》记载: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福建巡抚吴士功在给朝廷的奏折中提出:“寄居台湾,皆闽、粤滨海之民。乾隆十二年,复禁止移眷,民多冒险偷渡。内外人民,皆朝廷赤子。向之在台湾为匪者,均只身无赖。若既报垦立业,必顾惜身家,各思保聚。有的属在内地者,请许报官给照,迁徙完聚。”朝廷采纳了吴士功的建议,使两岸百姓眷属团聚成为可能。
又据卷三百三十九《觉罗伍拉纳列传》记载,乾隆五十四年(1789年),觉罗伍拉纳被授予闽浙总督。当时出现“内地民多渡海至台湾”现象。他上疏朝廷,希望在出海口设“官渡”,便于稽察。
当时定期往台湾的民人要出蚶江,民舟或自厦门渡,也被限令,要一律到蚶江来报验。觉罗伍拉纳认为,这样做,给当地民人百姓赴台带来极大不便,于是上疏:“请罢其例,俾得迳出厦门”。让到台湾的“民舟”直接从厦门出发,极大地方便了两岸百姓之间的交往。
当时,有人认为,台湾海域中,岛屿多,流民散处为盗薮,“当毁其庐,徙其民,毋使滋蔓”。朝廷下滨海诸直省去议论讨论,听取地方领导意见。
觉罗伍拉纳上疏直言:“福建海中诸岛屿,流民散处,凡已编甲输粮者,当不在例中。”希望朝廷采取区别对待政策,对待流民处置,不能搞一刀切。
乾隆皇帝在采纳了觉罗伍拉纳建议后,“命诸岛屿非例当封禁,皆任其居处”。因为,给“流民”百姓的生活留条出路,留下自由空间,这对社会稳定和江山稳固都是有益而无害或少害的。
束有春2025年12月22日于金陵四合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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