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人找物是当前法院执行工作面临的一大难题。连日来,靖江法院在开展网络财产查控的同时,常态化开展传统搜查,进一步提高执行效率。

严某与孙某涉及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但年过古稀的孙某却一直怠于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执行干警上门后,孙某依然以各种理由拒绝履行。执行干警当即向孙某宣读搜查令,对孙某居住的房间采取执行搜查措施,在其房间搜查出现金7200元、黄金项链1条,执行干警对搜查的财物进行了清点,并制作财产清单,依法进行扣押。

 

吴某与朱某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20000元。被执行人朱某已经付给吴某15000元,余款约定到期支付,然而到期后朱某仍未按约履行。执行干警多次联系朱某,其虽口头答应但一直未履行。执行干警先前就已了解到朱某名下有两台车床,到达现场时却发现车间大门紧闭,朱某也不见身影,随后执行干警找到朱某父母,沟通未果后对两台车床进行查封,后续将依法对设备进行拍卖。

在处理某建设公司与季某为追偿权纠纷一案时,执行干警至季某家中搜查,发现家中无人。后执行干警至其所属村委了解情况,获悉季某在生祠镇有一家个体工商户,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执行干警马不停蹄地赶至生祠镇,等候了10分钟以后,终于看到了回店的季某。得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将会承担一定的责任,季某当场付清全部款项。

据介绍,靖江法院将继续用足、用好搜查等执行措施,严厉打击被执行人抗拒执行、消极执行的行为,让被执行人的“箱底”彻底曝光,充分保障申请执行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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