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后小伙小宇(化名)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出借银行账户的行为,竟让他触犯了刑法。近日,靖江法院以洗钱罪判处小宇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同时责令其退出违法所得人民币一万八千元。
2023年7月至9月,周某(已判决)等人盯上了银行无抵押汽车消费贷款,想出了骗贷的歪招。期间,小宇通过朋友认识了周某,并跟在其身边做事。虽然明知对方在搞贷款诈骗,但当小宇得知周某需要银行卡“走账”时,仍把自己的银行账户交了出去,专门用于接收周某等人非法获取的款项,并按照周某的要求通过取现等方式转移资金,帮着掩盖赃款的真实来源,小宇从中获利1.8万元。案发后,小宇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靖江法院审理认为,小宇明知是贷款诈骗犯罪所得,仍通过提供账户等方式转移资金,掩饰、隐瞒他人金融诈骗犯罪所得的来源和性质,其行为已构成洗钱罪。根据小宇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同时结合调查评估意见等,靖江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院提醒:银行卡、电话卡及第三方支付账户属于个人重要金融凭证,切勿因贪图小利或碍于情面出借、出租、出售给他人。此类行为看似“举手之劳”,实则可能成为电信网络诈骗、金融诈骗等犯罪活动转移赃款的“工具”,使用者和提供者都可能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洗钱罪等罪名,面临刑事处罚。
(融媒记者叶丽莉通讯员栾艺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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