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疫情像一块试金石,考验着我们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检验社会治理水平。特别是如何拎稳“米袋子”,压实“菜篮子”等民生保障问题,关系到千家万户的生活和社会的稳定,格外引发关注。通过“特殊时期”所暴露的问题,有助于思考应该建设什么样的乡村和发展什么的农业。

全国上下“新冠肺炎”阻击战,城市的每个住宅小区,乡村的每个村庄,都实行了封闭管理,通往乡村的道路被封堵,跨界运输受到限制,农产品物价上涨,甚至局部出现抢购现象。在“呆在家里,就是给国家做贡献”的情境下,谁最淡定呢?乡村里的农民。似乎并没有因“封闭”受太大影响。一位农民告诉说,看着地里的蔬菜、院里的鸡,还有猪栏的猪,心理挺踏实。家里存的柴、米、肉、油足够坚持一年的。谁最恐慌?一些被集中上楼的农民,他们远离自己的土地,无法耕种,他们失去了房前屋后的院落,没有了庭院经济,正常时期价格低廉品且种齐全的农贸市场关闭了,小超市没有蔬菜可卖。他们只能到大城市的超市去购买高价蔬菜。这就需要我们思考,美丽乡村建设,应该建设什么样的乡村?

面对突发疫情,不同的生产主体谁最紧张?农户不受影响地可以下地收菜、种菜,而靠雇工维系的所谓规模化农业,因雇不到工人而损失惨重。一草莓种植大户,几十个大棚草莓面临全部烂掉;蔬菜大户因雇工不能按时返回,自己又无力采收而全部损失;果农的几万斤橙子还挂在树上……。这让我们思考,怎样的农业组织形式才是安全的?


从乡村建设来看,乡村在漫长的成长过程中,形成的特殊空间结构和社会结构对社会稳定和应对突发事件有着天然的优势。农家院落,不仅是生活空间,也是农民重要的生产空间,庭院经济的自给自足特点是农民的重要福利,也是社会危机的“缓冲器”。和谐的邻里关系,不仅是邻里互助文化的空间基础,也是熟人社会的必要条件。为相互帮助、精准扶持提供可能。农户院落的存在、低密度人口和村落清晰的边界,为抗疫战的隔离措施创造了天然的环境。面对疫情,我们更能够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在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中,要注意保留村庄原始风貌,慎砍树、不填湖、少拆房,尽可能在原有村庄形态上改善居民生活条件。”

从农业发展看,怎样的农业生产组织形式,能更灵活地应对突发事件,保障农产品供给?小农户“够自己吃就行”,对减轻市场压力有意义,但紧急时刻对市场保障贡献微乎其微;资本化的大农业因面临雇工困难损失惨重,农业工人担心被感染不敢来,敢来的因交通中断不能来。因此,应变能力和和保障性很差;而对市场保障最大、反映最灵活的是适度规模的家庭农场。一家人在田间劳动,没有雇工和隔离成本,不增加防疫风险,他们在任何时候都可以正常生产。

家庭农场,通俗地说就是扩大版的农户,是以家庭劳动力为主要劳动力的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家庭农场是适度规模经营的典型表现形式,也是新型职业农民得以存在的有效载体。家庭农场与农户一样,充分体现农民的主体地位。家庭农场有很多好处,如就地近地实现充分就业,有较高和稳定的收入,不离开家乡便于照料老人和儿童,让农民有更多的获得感与幸福感;有效遏制乡村的衰败;激活了农民对现代农业科技的需求,无论是新的品种、农业机械的使用,还是新肥料或新栽培技术的采纳,农场主都表现出了空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家庭农场的一个重要特征在于其稳定性,由于具有稳定性,才给农民与长远预期,农民才有保护耕地的热情和动力,也为培养农民珍惜土地的感情提供了基础,唯有稳定的土地关系,人们才有能真心去保护、爱惜耕地,才有可能发展出绿色、可持续农业。


无论是乡村建设,还是农业组织建设,都要始终坚持一个原则:以农民为主体。什么时候很好地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什么时候社会就和谐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就会提高。如果削弱农民的主体地位,就会极大增加社会的风险。在乡村建设和农业发展过程中必须高度警惕目前广泛存在的排斥农民主体地位的现象。诸如拆老百姓的房子集中居住,让农民远离耕地而无法耕种;流转农民土地给工商资本,把农民变成打工者;强迫农民土地入股搞所谓股份合作社等,都是把主人变成“看客”的行为,遏制了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也削弱了应对紧急状态的灵活性,是对基层治理能力的极大削弱,蕴含着巨大的社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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