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联合市物业服务管理协会,组织各物业企业相关负责人及项目经理开展“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事项公开公示要点”专题培训活动,为大力推行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事务公开公示制度打牢基础。
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物业指导科科长范建琳介绍,住宅小区是城市管理的“最小单元”,物业管理服务是居民群众普遍有感、反映强烈的“关键小事”。推行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事务公开公示制度,旨在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经营行为,提升物业服务企业诚信服务意识,增强物业服务透明度,保障业主知情权、监督权,促进物业服务公开公示规范化、统一化。
按照相关规定,我市行政区域内实行物业服务的住宅小区,必须在住宅小区内物业服务前台等显著位置进行常态化公示并及时更新公示栏,包含物业服务人的营业执照、服务电话、项目负责人情况和联系方式、物业服务内容及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情况、公共收益收支情况;水、电等公共能耗分摊情况;电梯和消防等专项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单位的名称、资质、联系方式等内容。
今年9月11日,市住建局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向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各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做好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事务公开公示工作的通知》,并明确统一了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公示表、业主共有部分经营收益收支公示表、重要物业服务事项费用支出情况表、物业服务事务公示栏和业委会信息公示栏等内容模板。
9月至10月期间,物业服务企业将对照公开公示制度,全面进行自查自改,查漏补缺。10月起,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将开展物业服务信息公开公示检查的专项行动,对问题反复、拒不整改的物业企业,除将记入物业服务企业不良信用信息外,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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