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春节即将来临,市商务局工作人员深入社区、商场,发布“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消费风险提示”锦囊,提醒市民在办理预付卡时了解商家信誉,看清使用规则,理性充值,及时维权。

如今,预付式消费在零售、住宿餐饮、教育培训、娱乐、健身等行业广泛应用。记者从市商务局等相关部门获悉,预付卡消费带来便捷之外,商家跑路、服务缩水、退款困难等诸多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消费纠纷时有发生。

 

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消费属于典型的信用消费,是“先付费、后服务”。在实际消费过程中,商家在预付卡领域的不善经营、不当发放、服务质量下降往往成为引发投诉纠纷的导火线。对于消费者而言,存在“充值容易退款难”“服务承诺兑现难”“卡内余额掌控难”“商家跑路追款难”等风险。一旦风险爆发,消费者投诉后,后期维权会屡遭“碰壁”。

据悉,今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正式施行,其中对“预付式消费”进行了详细规定。市商务局提醒,商家应建立风险防范机制,与消费者订立书面合同,约定商品或服务的具体内容、价款、退款方式、违约责任等事项;决定停业或者迁移服务场所的,应提前告知消费者。同时,《江苏省预付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了预付式消费有十五天退款“冷静期”制度,还规定了“企业单张记名卡限额不得超过5000元,单张不记名卡限额不得超过1000元。个体工商户需要发行单用途预付卡的,单张限额不得超过1000元”。

在市商务局发布的“预付卡消费风险提示”锦囊上,消费者可做到“四看”:看经营状况,尽量选择经营时间长、经营状况好、信誉良好的发卡企业;看营业执照,登记注册时间未满一年要小心甄别;看经营范围,企业法人商家主营业务属于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可要求发卡企业出示商务部门备案回执单,出示不了,存在风险;看优惠幅度,权衡商家承诺的优惠幅度与风险,谨慎购卡;看消费频率,根据自己的消费频率和金额,合理控制充值额度。

“消费者一定要注意保留证据,妥善保存预付卡、发票、合同等凭证,以便在发生纠纷时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旦发现发卡或售卡企业存在欺诈行为或经营异常等情况,及时投诉举报,进行司法维权。”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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